具有明确的启闭标志是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基本要求。消防给水系统的阀门除试验阀外,一般处于常开状态,当管段或阀门检修时,可以关闭相应的阀门,为防止检修后忘开阀门,要求阀门设有明显的启闭标志,以便检修后及时开启阀门,保证消防给水系统水流畅通。消防给水系统的阀门选用应考虑系统工作压力、场所、防腐、安装与维修方便等要求。室外架空管道和室外埋地管道不能采用蝶阀,主要是因其不耐腐蚀。
 






	随着社会发展及城市化的进程速度不断加快,人们也越来越重视自身生活质量的提高,住宅小区中给排水设计和消防设计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给排水设计和消防设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住宅小区总体质量的提高。在住宅小区中,给排水以及消防系统是其重要的构成部分。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各项日常生活能否顺利进行及其生命、财产安否得到较好保障。因此,提高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的质量水平就十分重要。只有对住小区的排水设计和消防设计应给予高度重视,才能更好的发挥出住宅小区的价值。
 
	
	根据《高规》第 7.4.8.1 条指出:“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 1L/S。”第 7.4.8.2 条又指出:“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 450L。”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及对气压罐容量的要求,其相应的条文说明中作出如下解释: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主要是在火灾初期时,消防水泵启动前,满足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压要求。对增压水泵,其出水量应满足一个消火栓用水量或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用水量。对气压水罐其调节水容量为二只水和 5 只喷头 30S 的用水量,即 2×5×30+5×1×30=450L。笔者认为,《高规》第 7. 4.8.1 条正文与其相应的条文说明有矛盾之处。
